南都訊 記者吳懌 發自香港 昨日,香港高等法院繼續審理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家族爭產案。代表長房長子霍震霆的前任香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,霍震霆極希望事件能夠和解,他曾經嘗試調停但失敗了。他指霍震宇單從商業角度來看南沙項目,而非延續亡父的慈善事業。
  老三:南沙權益30億被隱瞞
  本月28日,霍家長房三子霍震宇向法庭申請重開霍家爭產案,要求撤換霍震寰作為亡父的遺產執行人。香港高等法院從28日開始進行一連五天的聆訊。霍家爭產風波源自2011年,長房三子霍震宇掀起,控告同是遺產執行人的兄長霍震寰、霍震霆、姐姐霍慕勤及其他家族成員,指霍震寰吞占家族財產,要求撤換遺產執行人,直至去年7月底,各方達成和解協議,但後來霍震宇認為霍震寰隱瞞父親在南沙項目的權益,要求重開爭產案。
  本次審理的焦點在於,霍英東基金在南沙項目持有的25%左右的權益。今年4月,霍震宇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表示,霍英東持有51%股權的南沙項目,1997年霍英東四父子通過決議,通過有榮有限公司將其中一半股權轉至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,即由霍英東基金持有南沙項目25.5%的權益,由霍震寰代表霍英東基金簽署文件,賦予有榮2007年6月30日前購回這部分股權的權利。
  霍震宇律師當時稱,這個回購安排,只有霍英東及霍震寰知情。直到今年1月,霍震宇才從畢馬威提交的有關遺產的審計報告中得知這項安排,隨後詢問霍震寰及霍震霆何時將這部分股權分配給長房進行分產。霍震宇律師表示,霍震寰稱,南沙項目仍在發展中,收益難以預測,而回購股權的行使期限已過,所以,南沙的權益將不會歸入和解協議中。霍震宇方面稱,這部分權益約30億港元。
  老大律師:你該一早提出反對
  本次重新審理該爭產案,霍震宇要求法院撤銷和解協議。黃仁龍表示,當日各房簽署協議時,有律師團隊在場,霍震宇對南沙項目有質疑,應一早提出反對,要求終止聆訊。他強調霍震霆在爭產風波中沒有偏幫任何一方,只希望糾紛儘快解決,他試過調停但不成功。黃仁龍表示,地價超過300億元的南沙項目,1/4股權由慈善公司霍英東基金擁有,霍家各房去年簽署和解協議時,已知道每年需從基金預留一部分錢做慈善用途,其餘才平均分配給長房各人。他指大家在和解協議中同意延續亡父的慈善事業,但霍震宇卻仍從商業角度看事件,認為南沙權益應該撥入遺產。
  他又說,若霍震寰隱瞞南沙項目的權益,代表律師沒有理由不發現,霍震宇應該一早提出反對,而不是事後才委托核數師調查,反映當時霍震宇並不重視南沙發展,而且沒有理由指霍震寰有所隱瞞,法庭應該終止聆訊。  (原標題:霍家南沙項目地價超300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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